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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3-12 [来源]: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

为建立常态化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自主保证机制,促进专业设置与产业结构调整紧密对接,推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持续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民院发〔2016〕116号)工作要求,学校经研究决定,将开展校内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以下简称“诊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诊改对象

我校2015-2017年招生备案专业且已有一届毕业生(已停招专业不再参加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见附件1,并填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诊断与改进申报表(附件2)。

二、工作目标

开展专业诊断与改进工作旨在通过与标杆学校对标专业比照,查找专业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专业建设发展的思路与目标、内容与任务、路径与方法、措施与保障,强化专业人才培养过程监督管理,建立校内专业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与预警机制,突破制约专业发展瓶颈,指导新一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深化专业发展内涵,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动专业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通过数据收集和与标杆学校对标专业对照分析,发现专业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针对诊断中发现的问题,结合专业建设现状和发展目标定位,制定整改措施并强化落实,形成专业自我改进与完善的内在机制,促进专业可持续发展。

(三)坚持工作实效性原则。通过源头采集、多级审核,确保数据可信和有效,为专业建设与发展提供依据。

四、工作内容

本次专业诊断与改进数据采集以2015-2018学年度(即2015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专业实际运行数据为基础,通过与标杆学校对标专业比照、专业自诊剖析等形式,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明确目标、制定计划。包括专业建设基本情况梳理、标杆学校对标专业和与专业对接的产业相关行业企业现场考察调研、专业自诊剖析、专业诊断报告撰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

五、工作任务

(一)建立专业诊改工作组。成立由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行业企业专家、德育名师等组成的专业诊改工作组,制定专业诊改工作计划,负责专业诊改具体工作实施。

(二)进行专业建设基本数据填报。以2015-2018学年专业实际运行数据为基础,完成专业建设基本信息和成果数据整理,填写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基础数据表(附件3)。

(三)开展标杆学校对标专业以及与专业对接产业相关的行业企业现场考察调研。教研室主任组织专业教师开展对标专业以及行企业调研,结合实地考察、资料收集等方式完成对标专业数据整理工作(调研要求详见附件4、附件5)。专业对标应从专业综合情况、教师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产教融合、国际合作等方面开展,详见《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诊断与改进对标数据表》(附件6),着重考察对标学校标杆专业与产业发展的匹配度、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定位、专业建设特色与优势。通过对标活动,反思差距,查找问题,探讨途径,明确思路。专业对标考察人员安排需提前一周上报教务处备案。

(四)组织专业自诊主题教研活动。教研室主任组织召开专业自诊主题教研活动,以2017-2018学年度专业实际运行数据为基础,与我校经验数据、标杆学校(国内或省内同类院校同一专业)比对,通过校内各专业纵向分析和校外对标专业横向分析,开展专业剖析与自我诊断,研究确定专业发展目标、实现的路径与建设内容等,形成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诊改报告(附件7)。

(五)开展专业剖析与会诊汇报。在各专业自我诊改基础上,将由系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在2018年下学年培训总结周进行专业剖析与会诊报告。

六、工作进程

(一)各系室成立专业诊改工作组,制定专业诊改工作计划和调研工作计划,并完成附件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诊断与改进申报表》和附件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基础数据表》的填写。(时间:2018年7月24日—8月20日)

(二)各系室根据专业诊改工作计划和调研工作计划,成立调研工作小组,深入与专业对接产业的行业、企业调研工作,以及标杆学校对标专业的调研,并完成附件4《与专业对接产业的行业企业调研表》和附件5《标杆学校对标专业调研表》。(时间:2018年7月24日—11月30日)

(三)各调研工作小组,根据调研结果,撰写附件6《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诊改报告》,同时为2019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做好准备。(时间: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七、材料提交

(一)各系室按照要求填报附件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诊断与改进申报表》和附件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基础数据表》,由所属院部审核、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并装订成册,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到教务处215室,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前。

(二)各系室完成附件4《与专业对接产业的行业企业调研表》和附件5《标杆学校对标专业调研表》后,由所属院部审核、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到教务处215室,截止时间为12月1日前。

(三)各系室完成附件7《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诊改报告》,由所属院部审核、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到教务处215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前。

工作联系人:教务处,吕辉,0731-82804441。

附件:

1. 2018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设置备案名单一览表

2.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专业诊断与改进申报表

3.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基础数据表

4.与专业对接产业的行业企业调研表

5.标杆学校对标专业调研表

6.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XX专业对标信息统计表(2015-2018学年度)

7.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院XX专业诊断与改进报告撰写基本要求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