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8年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评审结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按照“关于开展2018年教学改革成果(含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展示活动的通知”(民院教通〔2018〕64号)文件要求,学校组织专家对9个二级学院的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一等:外语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二等:医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商学院、民政与社会工作学院
三等:软件学院、殡仪学院、艺术学院
任何部门和个人可以在公示期间内(2018年1月10-12日)提出异议,异议受理部门为纪检监察室和质量监控处,投诉电话:82804947、82871514。
附件:2018年二级学院人才培养年度质量报告展示评审结果一览表
质量监控处
2019年1月10日